需要氧氣服務的乘客

乘客需要氧氣服務

出於醫療目的需要氧氣的乘客必須填寫 MEDIF IMEDIF II並帶上飛機。

您的醫師應在上面的表格中指定所需的每分鐘升數。

乘客必須在陪同下旅行,該陪同人員應能夠幫助他們解決他們的醫療需求,並在緊急疏散時幫助他們離開出口。陪同人員必須具有專業的醫療資格。

氧氣需求應至少在航班預定起飛時間之前72小時提出。可以通過以下任何一種方式註冊飛行中的醫用氧氣:

  • 提前聯繫我們的 分支機構
  • 在航班預定起飛時間至少72小時之前填寫在線表格。

註冊氧氣服務

視情況而定,越南航空的航班上可能會提供醫療用氧氣(最大流量為4升/分鐘)

需要氧氣服務的乘客將被收費。在 此處查看詳細信息。
請直接與我們的分支機構聯繫,以獲取有關您的航班的具體價格信息。請注意,這筆費用不包括救護車的費用,住院費用,旅費或其他費用(如果有)。

接受運輸

在機場,特殊服務的乘客只要遵守原則,條件和所需的醫療許可,即可被接受運輸:

  • 提前預訂,並經越南航空確認。
  • 所有必需的文件均經過法律合法。
  • 乘客的健康狀況穩定,適合乘飛機旅行。
  • MEDA旅客的運輸不會影響飛機,機組人員或其他旅客或其財產的安全。

登機時間

要求乘客提早到達機場,以便在飛行前完成所有程序。越南航空建議旅客至少在預定起飛時間前兩個小時到達。